尊严说
人人都要尊严
一天,DAH到我的工作岗位来看我,当时还有几个人。他与我是类似的人。他大发牢骚。我说:“你跟他们发牢骚,就不怕你前脚走,后脚他们笑话你?”DAH说:“咱们这种人还怕人笑话?”我说:“乞丐也要尊严!”——其实我这一句可能是说错了,应当是:只有乞丐不要尊严!我的意思是:发牢骚有失尊严!DAH还老说到“混”字。这些表明,他已失去了应有的自尊心;而我忘不了别人对我说的这样恶毒的话:“×年了还是个助理值班员,我要是你早不干了!”不怕别人笑话而能保持自尊心的只有两种人:特立独行的人和卧薪尝胆的人。
乞丐到底有没有或者说要不要尊严?从“嗟来之食”的典故,从电视里说有一少年流浪而不偷窃,从电视里说一人从传销组织逃出后流浪捡到钱包却交回,——从这些看,他们有的也是要尊严的;我的那句话:“乞丐也要尊严!”是说对了。不过别忘了,在别人的眼里,乞丐是没有尊严的。
在一个单位,沦落到乞丐的地步是危险的,所以我不得不深思到底什么是尊严,怎样才能维护尊严。
尊严是什么
尊严是人格最基本的需要;生存不是人格的需要,而是生物的需要。自我价值的中心概念不是权力、理想、地位、利益,而是尊严。尊严得到维护,叫受到尊重(敬);尊严得到加分,那就是光荣;而失去尊严,却是耻辱。正因为尊严与光荣、耻辱密切相关,所以尊严才是人格最基本的需要。
尊严的体现分正反两方面,又各分三种。也就是说,尊重(敬)分三种:尊重(敬)他人、让他人尊重(敬)、自尊;与受到尊重相反的是:蔑视或无视、被蔑视或被无视、自轻自贱。尊重(敬)他人与蔑视或无视、让他人尊重(敬)与被蔑视或被无视都体现在人与人交往之中,都是社会地位高低的体现;自尊与自轻自贱是一个人的内心如何对待自己的尊严的问题。应当记住的是光荣与耻辱有相互转化的可能性,包羞忍耻与无耻是有内在区别的。
尊严感或者说尊严意识,其强烈程度是有层次不同的。个人对自己的尊严感无疑是最强的。而对于国家与民族的尊严感,除了在国外,除了有关国际交往,往往是最弱的。其它团体、家族、单位、公司等,与个人的关系越密切,个人对其相应的尊严感也越强,构成了一个有层次的阶梯。
人们害怕触犯法律,是因为害怕失去自由或生命;人们害怕违反道德,是因为害怕失去尊严,失去尊严是可耻的。但很多人又要违反道德甚至法律,这是因为利益,包括抽象的利益,如欲望的放纵;至于自觉遵守道德的,那是为了维护自尊,也就是良心。尊严与利益、道德的关系是复杂的。尊严的外延比道德广。也就是说,违反道德的就一定失去尊严,因为违反道德的行为在别人眼里就是耻辱的,无论这个道德合理与否。如“婚外恋”、“包二奶”与“艳照”、黄色录像一类的事情,无论怎么辩解都是丑闻,都是可耻的。违反道德与违犯法律一样,别人是只看行为,不问动机的;虽然法律有时也问动机,但只可能适当减刑,不可能判你无罪。但失去尊严却不一定违反道德。比如重大的失败与挫折,对一个有地位的人来说无疑是有失尊严的,但并不违反道德。尊严与利益是脱节的:有时候,维护了尊严就失去了利益,选择了利益就失去了尊严。比如“嗟来之食”的典故。当然大多数的时候尊严与利益是一致的。
尊严的维护靠或者说有包括三方面:别人的眼睛及受到凌辱时的反击,自己的内心。如果在别人眼里与自己的内心都认可,那是真正的尊严。如果仅仅在别人眼里有面子,自己的内心是跟着别人的眼睛的,那就是虚荣。如果自己的内心认为光荣,别人却不认可,那是自我牺牲,牺牲的是荣誉,如封建时代的自由恋爱;或者别人仅仅口头认可,却不愿效法,那也是自我牺牲,牺牲的是生命,如刘胡兰。那些因“怀才不遇”而爱发牢骚的人,就是不愿自我牺牲荣誉的人;可这些人的尊严,因为他们的发牢骚,就是在自己的内心也没有得到维护,他们的言行,使自己玷污了自己的品格,是有失内在的尊严的,也就是说他们是自轻自贱的人。受到凌辱时能够适时、适当地反击,也是在维护自己的尊严;不过往往要遭受比凌辱更重的打击报复,而使尊严进一步地丧失,国家民族与个人都是如此。“弱国无外交”,也就是说弱国没有尊严,或者说弱国在强国面前维护不了自己的尊严。个人所体现的民族气节也维护不了民族尊严。当整个汉族都留起了满族的辫子——这无疑是没有什么民族尊严的,当汉族沾沾自喜同化了满族以为这就是雪洗了被征服的耻辱——这也是没有什么民族尊严的。但我仍要说的是,“强权即公理”的时代已经过去了,实力并不是尊严的唯一表达方式。在努力自强的同时,一个国家,一个民族,在面对比自己强的敌人时,也不必轻易屈服。个人的情形呢?“士可杀而不可辱”,体现的就是个人维护了尊严,虽然被杀。说明弱的人在强的人面前也不必摇尾乞怜,说明处于弱势地位的人也有可能维护自己的尊严。
别人眼里的尊严
尊严并不是人人都有的。俗话说“狗眼看人低”,实际上是说“人眼看人低”,这“人眼”就是别人的眼睛。别人眼里的尊严是什么样子的呢?也就是说别人所尊重或尊敬的是什么呢?
不幸的是,尊严这个概念是比较而产生的,如同荣誉是相对没有荣誉的人而言一样。人们常说的:“那不跟动物一样了!”——就是说人与动物在精神方面的区别是尊严;即使“人人都有人的尊严”也是相对动物而言的。但尊严也是人与人等级的差别(比如贵族与平民),即使这个尊严是虚荣心;这么说并不是否定平等的人之间更有尊严。“男人的尊严”意味着女人在男人面前没有尊严。等级的差别有多方面的体现,比如服饰、住房、车马、仪仗等等,最重要的是法律的规定。如果一个老百姓冒犯了一个官,这个官就会认为这是挑战他的尊严,他就要维护他的尊严,就要打击报复这个老百姓,虽然这个老百姓只是无心的言语冲撞,并不是真的不尊敬他。——这是常见的事,这说明“官”有尊严,“官”是“父母官”,“老百姓”没有尊严。“今交手足,受木索,暴肌肤,受榜垂(有竹字头),幽于圜墙之中。当此之时,见狱吏则头抢地,视徒隶则心惕息。何者?积威约之势也。及以至是,言不辱者,所谓强颜耳,曷足贵乎?”这是社会等级差别体现尊严与屈辱的生动写照。如果“老百姓”想维护自己的尊严,在遭受凌辱时进行反击,他可以暂时获得尊严,但随后会招致更重大的打击报复,使尊严进一步地丧失。也就是说,尊严只存在于平等的个体之间或强势的个体身上。那种以“礼”来维护“君君臣臣父父子子”的道德是维护不了尊严的(当然也可以说是维护了君、父的尊严,可君、父是极少数人),维护的只是一种有强烈等级差别的统治秩序;也就是说,合理的道德应当是能够维护大多数人的尊严的道德。
现在等级的差别在法律上取消了,这种差别也就不能诉诸法律了。于是老百姓敢骂总统,总统想报复老百姓却没有手段。我们好多单位把“不尊重领导”也当做处罚理由,说明领导注重尊严,被领导者无所谓尊严不尊严,也说明这样的规章制度没有取消等级差别。
等级的差别如果在我们内心的感知上取消不了,相应地,强势者的尊严也就取消不了:你看总是有某一阶层的人看不起另一阶层的人,更别说阶级了。另一方面,我们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地位,无论这个地位怎么低;一个社会总是分成不同的社会地位,相应的尊严也就因社会地位的不同而有了层次的区别(比如干部有处级、局级、部级;工人有低级工、中级工、高级工)。层次的区别较之等级的差别虽然很小,但它毕竟会造成尊严的区别。合理的道德不应当是维护社会地位等级差别与层次区别的道德,而应当是维护社会地位平等的道德;也就可以进一步地说,合理的道德是维护尊严平等的道德。所以我们总是做着种种努力,以取消等级的差别,降低层次的区别。这是一个渐进的,但又很有希望的过程。
所以尊严是社会地位等级差别与层次区别的产物,因为社会是一个大的权力场,而权力是等级差别与层次区别的根源。但这个权力不同于单位的权力,它如果受到监督、制约、制衡,是可以把等级差别与层次区别消磨到最小程度的。这是从大的社会环境中看尊严,但我们还应从小的社会环境看尊严,比如单位。单位是一个小的权力场。
当你请求领导办一件他没有能力办到的事,他就会恼怒地说这件事没必要去办——如果承认自己没有能力办到就会很丢面子。这有伤领导的自尊心。
好多官并不缺钱花,为什么还要收礼?这人给我送礼,说明这人尊敬我;那人没给我送礼,说明那人不把我当回事,而是“按照规定你就应当给我办”的心态——还真把我当“公仆”了。这体现的是“官”的内心的尊严。
谁听说过“奴隶的尊严”?在掌权者眼里,被领导者是没有尊严的(被领导者也许有人的尊严)——他们敢肆意污辱被领导者的人格就是明证。好多官的自尊心似乎挺强,人稍有言语不周他就可能发泄、报复。这就是人们常说的“领导训人”与被领导者的“挨训”或“挨K”。被领导者在遭受凌辱时如果反击,是可以暂时地维护尊严,然而他往往会受到更重大的打击报复,这样的打击报复会更加地降低他的尊严——除非他能自由跳槽。可见,在一个单位,个人要想真正地维护自己在别人眼里的尊严有两种方法:一是自由跳槽的资本和条件;二是当官。那么多人热衷于当官,除了了捞钱,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这个。
批评人而不伤人有两个要点:①不当众,要在私下;②对事不对人,不要污辱人的品格。这是尊重人,虽然这人犯了错。但有几个领导这么批评人呢?
向领导提意见有关键的一点必须讲究。如果把握得好的话,即使你的意见不怎么正确、高明,也会让对方很高兴;反之,如果把握得不好,即使你的意见再正确、再高明,也会得罪对方,招致对方的打击报复。这关键的一点是:尊敬领导。这一点必须用语言明确地表达出来。这“尊敬”就是你照顾了领导的尊严。
这些都说明,在权力场中只有领导或官才有尊严;被领导就没有尊严,如果说有,那也是领导给你的,比如“批评人而不伤人”。
所以,一个人在单位的地位,决定了他个人的尊严——这是因为地位意味着他的权力的有无和得到各种利益的多少,也决定了他在社会上的地位。那些自以为“怀才不遇”的人,那些在别人眼里应该当官而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当官的人,就是在被领导者当中也是没有尊严的,而在单位几乎是地位最低的人——他们有双重的痛苦与耻辱。这是在虽然小、但却是具体的、与我们的关系极密切的权力场中尊严的体现。这也说明,我与DAH在单位都是没有尊严的,起码在别人眼里是这样;他的那句话:“咱们这种人还怕人笑话?”从这个角度讲是对的。
无论是在社会还是在单位,地位所决定的尊严,是“两极分化”或者说是“差别化”的,但也是实质的;而人与人相互交往时的“尊重”所体现的尊严,虽然是荣誉性质的,但所带来的人际互动的效果,却是巨大的。比如刘备的“三顾茅庐”,给予诸葛亮的尊严,犹如老师,是比他自己高一等的;但实质的地位,是丞相,是军师,还是比他自己低一等的;所带来的回报,却是“鞠躬尽瘁,死而后已”。所以无论平等与否,人与人之间能够很好相处最重要的原则是相互尊重。相互尊重就是维护双方的尊严,虽然这个尊严也许是表面性的、荣誉性质的。
“以诚待人”:没有抓住人与人之间能够很好相处的关键,应为“尊重”。因为诚意不过是待人的己方的真心而已,表达真诚有时显得不尊重对方,有时显得象“单相思”,对方不会感受到他应有的尊严;而尊重是尊敬对方而体现出来的言行,只有尊重才有互动的效果,才能让对方感受到他应有的、甚至更高的尊严。“以利合”、“趣味相投”,都不如尊重能迅速、持久地改善或巩固双方的关系。
我既不善乞求于人,也不善请求于人。“乞求”与“请求”的区别就在尊严之有失与否,其共同点在“求”。“乞求”于人是降低自己的尊严,肯定是有失尊严的;而“请求”于人是不降低自己尊严的同时“尊重”对方的尊严,结果有失尊严与否要看对方的反应,所以未必有失尊严。这是我应当改进的地方。
为什么很小的矛盾却会演变成刻骨的仇恨?而别人问起时又不愿意说清楚?因为伤害了自尊心。这如同大的利益争夺一样让人不能宽容。个人之间仅仅因为人身攻击就水火不容是很常见的事。同事之间的竞争、嫉妒、相互攻击,比起“挨训”、“挨K”,其尊严的丧失,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。这是因为比起与领导相处,比起社会上与人相处,平等的同事之间相处所表现的文明素质往往是最低的,其恶毒的本性暴露无遗——其内在的原因是:因为平等,所以不怕。这是人与人之间平等相处的悲剧,所以一定要记住相互尊重的原则。
在平等的个体之间相互交往,无论何种原因,都可能遭受凌辱;如果在遭受凌辱时进行反击,那是真正的维护自己的尊严,是正当的,不必怕降低尊严的、更重大的打击报复。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,包括抽象的利益如尊严,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是理直气壮的。但是一定要注意,不能陷入上面所说的互伤自尊心的悲剧之中。
从一个社会,从一个单位,从个体之间的相互交往,从这三个方面看,别人眼里的尊严,实质是与别人相比的社会地位;虽然尊重会带来表面的、荣誉性质的尊严。无论是等级的差别、层次的区别,还是领导的眼睛或内心,这都是人与人相比,相应的尊严也是以外在的标准为基础的。这些是别人眼里的尊严的样子。而反击凌辱时所体现出来的尊严,有时候是真正地维护了自己的尊严,有时候并没有。
内心的尊严
那么自己内心的尊严是什么样子的呢?
我对于通过车是趟趟接的,即使是在深夜的3、4点钟。而别的外勤助理值班员并不;在深夜,在没有查岗的时候,他们只接客车。我这样做比别人辛苦,因而不免要在下班的通勤汽车上睡着。我为什么要这样做?
接班以后,我要将桌子、箱子一类的表面擦一遍,而别的外勤助理值班员也不,他们在计较30元的组长津贴为什么不给自己。即使拿了的也不打扫,而我并没有拿。在车间主任指责3道不干净后,我克服不免产生的抵触情绪,每个白班都要将西发附近的3道及站台的卫生打扫一遍。我为什么要这样做?
上次“百日回头看”时的车间副主任,一次点名时的车间书记,都表扬我说“一心干好自己的活”。这样的表扬,如同车间书记捎带说的“虽然以前犯过错误”一样,并非我所图。那么我图什么?我为什么要这样做?
我在打扫3道卫生时,老C说我想要“先进”。我知道,等他看惯了我这一习惯的时候,他就不会这么说也不会这么想了;如同看惯了我对通过车趟趟接而不说我“太胆小”一样。那么,我为什么要这样做?
我为的是在内心里维护自己的尊严。这内心的尊严就是:在力所能及的程度上,不受他人意志左右地,使自己的行为符合自己的标准,而不看重其它外在的标准。自己的标准,这是最重要的,比等级的差别、层次的区别,比领导的眼睛或内心,比人与人相比的所有别人眼里的标准都重要。只要自己的行为符合自己的标准,自己就维护了自己的尊严。也就是俗话说的,别人可以看不起自己,自己不能看不起自己。
当然,这些行为都是不涉及他人的。一般人虽然也认为是应该做的,但迫于他人的压力,或者错以为力不能及,所以就做不到或不去做;所以他的内心无所谓尊严不尊严,只是满足于“差不多”。做这些事情虽然说不上什么光荣,但有利于在内心里雪洗耻辱。我就是要让别人想想而不是看看我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。
但我的内心尊严不仅仅如此,以上所举是“有所为”,还有“有所不为”。
一个十几年不见的老朋友问我,我为什么没有当官?每次乍一听这问题,我总是不知如何回答,总是一种难堪的心理。
前几年竞聘干部,事后私下有人说,即使是考试第一名的,也曾送礼;如果不送礼想竞聘干部,那是不可能的事。有一小官对我(实际当时有好几个人)说,如果你不自己找门路,希望人家看你表现好,提拔重用你,那是不可能的事。即使调换个工种,如果不见“实货”,那也是不可能的事。
无论是工作上的事,还是亲戚朋友社会上的事,我都不愿意走歪门斜道,我宁愿走正道。难道有人愿意走歪门斜道?对,好多人以“不得不”为借口在走歪门斜道,这“不得不”的借口就是——社会环境的压力。我举个实例。应当说,人在合适的心境下是会说真话的,这个“合适的心境”是指:他说了真话而不会受到道德的谴责,反而能发泄情绪。一次闲聊时,我问了“为什么×××提了官×××就不提呢”这一类问题后,AXY事不关己地讽刺这一类现象,然后我问AXY:干商检送了多少钱?送给谁?怎么送的(是否通过中间人)?不送不行吗?半套半问地,他都说了出来。
他们在一条道走不通的时候,会极力找一条能“斜”出的道来,他们美其名曰“迂回曲折”。我在一条道走不通的时候,我还要走,即使这条道永远不通;而实际上我陷入了停顿不前的状况。但即便如此我也不愿走斜道。我被“臭”其名曰“一根筋”、“一条道走到黑”。可悲的是,走歪门斜道的并非坏人,他们在其它方面的品质比如待人接物等甚至比我好得多。
这就是我为什么没有当官。所以我认为个人内心的尊严也是道德的底线,是不屈的精神。只要能够维持起码的生存条件,我是不肯走歪门斜道的,所以这种不屈的精神还谈不上气节。虽非高尚,但这是合理的道德,多数人也是能够做到的(在贪欲的驱使下愿不愿做另说)。如果肯走歪门斜道,如果随随便便屈服,无法想象这样的内心如何会有尊严。
所以无论是“有所为”,还是“有所不为”,这样的尊严并非奢侈品,只要有相应的社会环境条件,比如法律与规章制度的健全,普遍道德水平的提高等等。在社会环境条件不足时,这样的尊严也只能靠个人自己的内心来维护,这样的人也是一种“自我牺牲荣誉”的人;这样的内心尊严一般人恐怕是不能理解的,即便理解也只是理解为不切实际的傻子。所以我无法对别人言说;或者我就自嘲为“学雷锋”。
但这些做法必竟只能获得自尊,在别人眼里的尊严是不能靠这些做法获得的;虽然我并不看重别人眼里的尊严。
成就的重要
一个人真正的尊严应是他的成就,而非地位。成就越大的人越受人尊敬,就说明了这一点。所以一个人内心的自尊要想真正地外在实现,就必须有成就。成就也许是别人的眼睛与自己的内心都认可的尊严。
曹雪芹在《红楼梦》里是看不起科举考试与功名富贵的,那他看重什么?从《红楼梦》里面是看不出来的,但从《红楼梦》的“外面”却能看出端倪。他的《红楼梦》在中国小说创作方面有好多独创,比如心理描写,比如故事线索的多条;他的诗词据说水平也很高——他人生中最看重的恐怕就是这方面:文学创作的成就。可惜的是,曹雪芹应有的地位,在他活着的时候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尊敬,只是在他去世之后才获得尊崇。历史的公正就在这里:成就带来的尊严才是永恒的,地位带来的尊严只是暂时的;成就能将内心的尊严进行外在的实现。
冬夜正深,整个车场的人都已打盹甚至入眠。唯我振作,进进出出接车发车灯下读史。西风凛冽,只能吹倒那些连秋风都禁不起的枯草;暖气水冒,偏要在寒冷中制造出独有的温暖。晴朗的夜空星罗棋布,一抬头,便望见了北斗星。牛、斗之间,虽无紫气,但隐然有剑气。
《晋书·张华传》说:埋在丰城牢狱屋基下石匣中宝剑的精气,竟然能上通于天到达牛(指牛郎星)、斗(指北斗星)之间。这样的精气才是真正的剑气!不因重载埋压而不振,不因际遇挫折而消沉,不因外物斑驳而迷向。虽时日苦长,不能掩其耀眼光芒;虽无人能识,不能阻其气冲牛斗。忍孤僻于地下,泻精华于天上。不争几年之短长,必争一生之光芒!
这隐然的剑气便是志气。
我们要志气干什么?志气是成就的决心。我不管我能不能做到“有成就”的地步,但我决心做到。只有成就才能真正地获得尊严,真正地雪洗耻辱。
一天,DAH到我的工作岗位来看我,当时还有几个人。他与我是类似的人。他大发牢骚。我说:“你跟他们发牢骚,就不怕你前脚走,后脚他们笑话你?”DAH说:“咱们这种人还怕人笑话?”我说:“乞丐也要尊严!”——其实我这一句可能是说错了,应当是:只有乞丐不要尊严!我的意思是:发牢骚有失尊严!DAH还老说到“混”字。这些表明,他已失去了应有的自尊心;而我忘不了别人对我说的这样恶毒的话:“×年了还是个助理值班员,我要是你早不干了!”不怕别人笑话而能保持自尊心的只有两种人:特立独行的人和卧薪尝胆的人。
乞丐到底有没有或者说要不要尊严?从“嗟来之食”的典故,从电视里说有一少年流浪而不偷窃,从电视里说一人从传销组织逃出后流浪捡到钱包却交回,——从这些看,他们有的也是要尊严的;我的那句话:“乞丐也要尊严!”是说对了。不过别忘了,在别人的眼里,乞丐是没有尊严的。
在一个单位,沦落到乞丐的地步是危险的,所以我不得不深思到底什么是尊严,怎样才能维护尊严。
尊严是什么
尊严是人格最基本的需要;生存不是人格的需要,而是生物的需要。自我价值的中心概念不是权力、理想、地位、利益,而是尊严。尊严得到维护,叫受到尊重(敬);尊严得到加分,那就是光荣;而失去尊严,却是耻辱。正因为尊严与光荣、耻辱密切相关,所以尊严才是人格最基本的需要。
尊严的体现分正反两方面,又各分三种。也就是说,尊重(敬)分三种:尊重(敬)他人、让他人尊重(敬)、自尊;与受到尊重相反的是:蔑视或无视、被蔑视或被无视、自轻自贱。尊重(敬)他人与蔑视或无视、让他人尊重(敬)与被蔑视或被无视都体现在人与人交往之中,都是社会地位高低的体现;自尊与自轻自贱是一个人的内心如何对待自己的尊严的问题。应当记住的是光荣与耻辱有相互转化的可能性,包羞忍耻与无耻是有内在区别的。
尊严感或者说尊严意识,其强烈程度是有层次不同的。个人对自己的尊严感无疑是最强的。而对于国家与民族的尊严感,除了在国外,除了有关国际交往,往往是最弱的。其它团体、家族、单位、公司等,与个人的关系越密切,个人对其相应的尊严感也越强,构成了一个有层次的阶梯。
人们害怕触犯法律,是因为害怕失去自由或生命;人们害怕违反道德,是因为害怕失去尊严,失去尊严是可耻的。但很多人又要违反道德甚至法律,这是因为利益,包括抽象的利益,如欲望的放纵;至于自觉遵守道德的,那是为了维护自尊,也就是良心。尊严与利益、道德的关系是复杂的。尊严的外延比道德广。也就是说,违反道德的就一定失去尊严,因为违反道德的行为在别人眼里就是耻辱的,无论这个道德合理与否。如“婚外恋”、“包二奶”与“艳照”、黄色录像一类的事情,无论怎么辩解都是丑闻,都是可耻的。违反道德与违犯法律一样,别人是只看行为,不问动机的;虽然法律有时也问动机,但只可能适当减刑,不可能判你无罪。但失去尊严却不一定违反道德。比如重大的失败与挫折,对一个有地位的人来说无疑是有失尊严的,但并不违反道德。尊严与利益是脱节的:有时候,维护了尊严就失去了利益,选择了利益就失去了尊严。比如“嗟来之食”的典故。当然大多数的时候尊严与利益是一致的。
尊严的维护靠或者说有包括三方面:别人的眼睛及受到凌辱时的反击,自己的内心。如果在别人眼里与自己的内心都认可,那是真正的尊严。如果仅仅在别人眼里有面子,自己的内心是跟着别人的眼睛的,那就是虚荣。如果自己的内心认为光荣,别人却不认可,那是自我牺牲,牺牲的是荣誉,如封建时代的自由恋爱;或者别人仅仅口头认可,却不愿效法,那也是自我牺牲,牺牲的是生命,如刘胡兰。那些因“怀才不遇”而爱发牢骚的人,就是不愿自我牺牲荣誉的人;可这些人的尊严,因为他们的发牢骚,就是在自己的内心也没有得到维护,他们的言行,使自己玷污了自己的品格,是有失内在的尊严的,也就是说他们是自轻自贱的人。受到凌辱时能够适时、适当地反击,也是在维护自己的尊严;不过往往要遭受比凌辱更重的打击报复,而使尊严进一步地丧失,国家民族与个人都是如此。“弱国无外交”,也就是说弱国没有尊严,或者说弱国在强国面前维护不了自己的尊严。个人所体现的民族气节也维护不了民族尊严。当整个汉族都留起了满族的辫子——这无疑是没有什么民族尊严的,当汉族沾沾自喜同化了满族以为这就是雪洗了被征服的耻辱——这也是没有什么民族尊严的。但我仍要说的是,“强权即公理”的时代已经过去了,实力并不是尊严的唯一表达方式。在努力自强的同时,一个国家,一个民族,在面对比自己强的敌人时,也不必轻易屈服。个人的情形呢?“士可杀而不可辱”,体现的就是个人维护了尊严,虽然被杀。说明弱的人在强的人面前也不必摇尾乞怜,说明处于弱势地位的人也有可能维护自己的尊严。
别人眼里的尊严
尊严并不是人人都有的。俗话说“狗眼看人低”,实际上是说“人眼看人低”,这“人眼”就是别人的眼睛。别人眼里的尊严是什么样子的呢?也就是说别人所尊重或尊敬的是什么呢?
不幸的是,尊严这个概念是比较而产生的,如同荣誉是相对没有荣誉的人而言一样。人们常说的:“那不跟动物一样了!”——就是说人与动物在精神方面的区别是尊严;即使“人人都有人的尊严”也是相对动物而言的。但尊严也是人与人等级的差别(比如贵族与平民),即使这个尊严是虚荣心;这么说并不是否定平等的人之间更有尊严。“男人的尊严”意味着女人在男人面前没有尊严。等级的差别有多方面的体现,比如服饰、住房、车马、仪仗等等,最重要的是法律的规定。如果一个老百姓冒犯了一个官,这个官就会认为这是挑战他的尊严,他就要维护他的尊严,就要打击报复这个老百姓,虽然这个老百姓只是无心的言语冲撞,并不是真的不尊敬他。——这是常见的事,这说明“官”有尊严,“官”是“父母官”,“老百姓”没有尊严。“今交手足,受木索,暴肌肤,受榜垂(有竹字头),幽于圜墙之中。当此之时,见狱吏则头抢地,视徒隶则心惕息。何者?积威约之势也。及以至是,言不辱者,所谓强颜耳,曷足贵乎?”这是社会等级差别体现尊严与屈辱的生动写照。如果“老百姓”想维护自己的尊严,在遭受凌辱时进行反击,他可以暂时获得尊严,但随后会招致更重大的打击报复,使尊严进一步地丧失。也就是说,尊严只存在于平等的个体之间或强势的个体身上。那种以“礼”来维护“君君臣臣父父子子”的道德是维护不了尊严的(当然也可以说是维护了君、父的尊严,可君、父是极少数人),维护的只是一种有强烈等级差别的统治秩序;也就是说,合理的道德应当是能够维护大多数人的尊严的道德。
现在等级的差别在法律上取消了,这种差别也就不能诉诸法律了。于是老百姓敢骂总统,总统想报复老百姓却没有手段。我们好多单位把“不尊重领导”也当做处罚理由,说明领导注重尊严,被领导者无所谓尊严不尊严,也说明这样的规章制度没有取消等级差别。
等级的差别如果在我们内心的感知上取消不了,相应地,强势者的尊严也就取消不了:你看总是有某一阶层的人看不起另一阶层的人,更别说阶级了。另一方面,我们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地位,无论这个地位怎么低;一个社会总是分成不同的社会地位,相应的尊严也就因社会地位的不同而有了层次的区别(比如干部有处级、局级、部级;工人有低级工、中级工、高级工)。层次的区别较之等级的差别虽然很小,但它毕竟会造成尊严的区别。合理的道德不应当是维护社会地位等级差别与层次区别的道德,而应当是维护社会地位平等的道德;也就可以进一步地说,合理的道德是维护尊严平等的道德。所以我们总是做着种种努力,以取消等级的差别,降低层次的区别。这是一个渐进的,但又很有希望的过程。
所以尊严是社会地位等级差别与层次区别的产物,因为社会是一个大的权力场,而权力是等级差别与层次区别的根源。但这个权力不同于单位的权力,它如果受到监督、制约、制衡,是可以把等级差别与层次区别消磨到最小程度的。这是从大的社会环境中看尊严,但我们还应从小的社会环境看尊严,比如单位。单位是一个小的权力场。
当你请求领导办一件他没有能力办到的事,他就会恼怒地说这件事没必要去办——如果承认自己没有能力办到就会很丢面子。这有伤领导的自尊心。
好多官并不缺钱花,为什么还要收礼?这人给我送礼,说明这人尊敬我;那人没给我送礼,说明那人不把我当回事,而是“按照规定你就应当给我办”的心态——还真把我当“公仆”了。这体现的是“官”的内心的尊严。
谁听说过“奴隶的尊严”?在掌权者眼里,被领导者是没有尊严的(被领导者也许有人的尊严)——他们敢肆意污辱被领导者的人格就是明证。好多官的自尊心似乎挺强,人稍有言语不周他就可能发泄、报复。这就是人们常说的“领导训人”与被领导者的“挨训”或“挨K”。被领导者在遭受凌辱时如果反击,是可以暂时地维护尊严,然而他往往会受到更重大的打击报复,这样的打击报复会更加地降低他的尊严——除非他能自由跳槽。可见,在一个单位,个人要想真正地维护自己在别人眼里的尊严有两种方法:一是自由跳槽的资本和条件;二是当官。那么多人热衷于当官,除了了捞钱,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这个。
批评人而不伤人有两个要点:①不当众,要在私下;②对事不对人,不要污辱人的品格。这是尊重人,虽然这人犯了错。但有几个领导这么批评人呢?
向领导提意见有关键的一点必须讲究。如果把握得好的话,即使你的意见不怎么正确、高明,也会让对方很高兴;反之,如果把握得不好,即使你的意见再正确、再高明,也会得罪对方,招致对方的打击报复。这关键的一点是:尊敬领导。这一点必须用语言明确地表达出来。这“尊敬”就是你照顾了领导的尊严。
这些都说明,在权力场中只有领导或官才有尊严;被领导就没有尊严,如果说有,那也是领导给你的,比如“批评人而不伤人”。
所以,一个人在单位的地位,决定了他个人的尊严——这是因为地位意味着他的权力的有无和得到各种利益的多少,也决定了他在社会上的地位。那些自以为“怀才不遇”的人,那些在别人眼里应该当官而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当官的人,就是在被领导者当中也是没有尊严的,而在单位几乎是地位最低的人——他们有双重的痛苦与耻辱。这是在虽然小、但却是具体的、与我们的关系极密切的权力场中尊严的体现。这也说明,我与DAH在单位都是没有尊严的,起码在别人眼里是这样;他的那句话:“咱们这种人还怕人笑话?”从这个角度讲是对的。
无论是在社会还是在单位,地位所决定的尊严,是“两极分化”或者说是“差别化”的,但也是实质的;而人与人相互交往时的“尊重”所体现的尊严,虽然是荣誉性质的,但所带来的人际互动的效果,却是巨大的。比如刘备的“三顾茅庐”,给予诸葛亮的尊严,犹如老师,是比他自己高一等的;但实质的地位,是丞相,是军师,还是比他自己低一等的;所带来的回报,却是“鞠躬尽瘁,死而后已”。所以无论平等与否,人与人之间能够很好相处最重要的原则是相互尊重。相互尊重就是维护双方的尊严,虽然这个尊严也许是表面性的、荣誉性质的。
“以诚待人”:没有抓住人与人之间能够很好相处的关键,应为“尊重”。因为诚意不过是待人的己方的真心而已,表达真诚有时显得不尊重对方,有时显得象“单相思”,对方不会感受到他应有的尊严;而尊重是尊敬对方而体现出来的言行,只有尊重才有互动的效果,才能让对方感受到他应有的、甚至更高的尊严。“以利合”、“趣味相投”,都不如尊重能迅速、持久地改善或巩固双方的关系。
我既不善乞求于人,也不善请求于人。“乞求”与“请求”的区别就在尊严之有失与否,其共同点在“求”。“乞求”于人是降低自己的尊严,肯定是有失尊严的;而“请求”于人是不降低自己尊严的同时“尊重”对方的尊严,结果有失尊严与否要看对方的反应,所以未必有失尊严。这是我应当改进的地方。
为什么很小的矛盾却会演变成刻骨的仇恨?而别人问起时又不愿意说清楚?因为伤害了自尊心。这如同大的利益争夺一样让人不能宽容。个人之间仅仅因为人身攻击就水火不容是很常见的事。同事之间的竞争、嫉妒、相互攻击,比起“挨训”、“挨K”,其尊严的丧失,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。这是因为比起与领导相处,比起社会上与人相处,平等的同事之间相处所表现的文明素质往往是最低的,其恶毒的本性暴露无遗——其内在的原因是:因为平等,所以不怕。这是人与人之间平等相处的悲剧,所以一定要记住相互尊重的原则。
在平等的个体之间相互交往,无论何种原因,都可能遭受凌辱;如果在遭受凌辱时进行反击,那是真正的维护自己的尊严,是正当的,不必怕降低尊严的、更重大的打击报复。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,包括抽象的利益如尊严,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是理直气壮的。但是一定要注意,不能陷入上面所说的互伤自尊心的悲剧之中。
从一个社会,从一个单位,从个体之间的相互交往,从这三个方面看,别人眼里的尊严,实质是与别人相比的社会地位;虽然尊重会带来表面的、荣誉性质的尊严。无论是等级的差别、层次的区别,还是领导的眼睛或内心,这都是人与人相比,相应的尊严也是以外在的标准为基础的。这些是别人眼里的尊严的样子。而反击凌辱时所体现出来的尊严,有时候是真正地维护了自己的尊严,有时候并没有。
内心的尊严
那么自己内心的尊严是什么样子的呢?
我对于通过车是趟趟接的,即使是在深夜的3、4点钟。而别的外勤助理值班员并不;在深夜,在没有查岗的时候,他们只接客车。我这样做比别人辛苦,因而不免要在下班的通勤汽车上睡着。我为什么要这样做?
接班以后,我要将桌子、箱子一类的表面擦一遍,而别的外勤助理值班员也不,他们在计较30元的组长津贴为什么不给自己。即使拿了的也不打扫,而我并没有拿。在车间主任指责3道不干净后,我克服不免产生的抵触情绪,每个白班都要将西发附近的3道及站台的卫生打扫一遍。我为什么要这样做?
上次“百日回头看”时的车间副主任,一次点名时的车间书记,都表扬我说“一心干好自己的活”。这样的表扬,如同车间书记捎带说的“虽然以前犯过错误”一样,并非我所图。那么我图什么?我为什么要这样做?
我在打扫3道卫生时,老C说我想要“先进”。我知道,等他看惯了我这一习惯的时候,他就不会这么说也不会这么想了;如同看惯了我对通过车趟趟接而不说我“太胆小”一样。那么,我为什么要这样做?
我为的是在内心里维护自己的尊严。这内心的尊严就是:在力所能及的程度上,不受他人意志左右地,使自己的行为符合自己的标准,而不看重其它外在的标准。自己的标准,这是最重要的,比等级的差别、层次的区别,比领导的眼睛或内心,比人与人相比的所有别人眼里的标准都重要。只要自己的行为符合自己的标准,自己就维护了自己的尊严。也就是俗话说的,别人可以看不起自己,自己不能看不起自己。
当然,这些行为都是不涉及他人的。一般人虽然也认为是应该做的,但迫于他人的压力,或者错以为力不能及,所以就做不到或不去做;所以他的内心无所谓尊严不尊严,只是满足于“差不多”。做这些事情虽然说不上什么光荣,但有利于在内心里雪洗耻辱。我就是要让别人想想而不是看看我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。
但我的内心尊严不仅仅如此,以上所举是“有所为”,还有“有所不为”。
一个十几年不见的老朋友问我,我为什么没有当官?每次乍一听这问题,我总是不知如何回答,总是一种难堪的心理。
前几年竞聘干部,事后私下有人说,即使是考试第一名的,也曾送礼;如果不送礼想竞聘干部,那是不可能的事。有一小官对我(实际当时有好几个人)说,如果你不自己找门路,希望人家看你表现好,提拔重用你,那是不可能的事。即使调换个工种,如果不见“实货”,那也是不可能的事。
无论是工作上的事,还是亲戚朋友社会上的事,我都不愿意走歪门斜道,我宁愿走正道。难道有人愿意走歪门斜道?对,好多人以“不得不”为借口在走歪门斜道,这“不得不”的借口就是——社会环境的压力。我举个实例。应当说,人在合适的心境下是会说真话的,这个“合适的心境”是指:他说了真话而不会受到道德的谴责,反而能发泄情绪。一次闲聊时,我问了“为什么×××提了官×××就不提呢”这一类问题后,AXY事不关己地讽刺这一类现象,然后我问AXY:干商检送了多少钱?送给谁?怎么送的(是否通过中间人)?不送不行吗?半套半问地,他都说了出来。
他们在一条道走不通的时候,会极力找一条能“斜”出的道来,他们美其名曰“迂回曲折”。我在一条道走不通的时候,我还要走,即使这条道永远不通;而实际上我陷入了停顿不前的状况。但即便如此我也不愿走斜道。我被“臭”其名曰“一根筋”、“一条道走到黑”。可悲的是,走歪门斜道的并非坏人,他们在其它方面的品质比如待人接物等甚至比我好得多。
这就是我为什么没有当官。所以我认为个人内心的尊严也是道德的底线,是不屈的精神。只要能够维持起码的生存条件,我是不肯走歪门斜道的,所以这种不屈的精神还谈不上气节。虽非高尚,但这是合理的道德,多数人也是能够做到的(在贪欲的驱使下愿不愿做另说)。如果肯走歪门斜道,如果随随便便屈服,无法想象这样的内心如何会有尊严。
所以无论是“有所为”,还是“有所不为”,这样的尊严并非奢侈品,只要有相应的社会环境条件,比如法律与规章制度的健全,普遍道德水平的提高等等。在社会环境条件不足时,这样的尊严也只能靠个人自己的内心来维护,这样的人也是一种“自我牺牲荣誉”的人;这样的内心尊严一般人恐怕是不能理解的,即便理解也只是理解为不切实际的傻子。所以我无法对别人言说;或者我就自嘲为“学雷锋”。
但这些做法必竟只能获得自尊,在别人眼里的尊严是不能靠这些做法获得的;虽然我并不看重别人眼里的尊严。
成就的重要
一个人真正的尊严应是他的成就,而非地位。成就越大的人越受人尊敬,就说明了这一点。所以一个人内心的自尊要想真正地外在实现,就必须有成就。成就也许是别人的眼睛与自己的内心都认可的尊严。
曹雪芹在《红楼梦》里是看不起科举考试与功名富贵的,那他看重什么?从《红楼梦》里面是看不出来的,但从《红楼梦》的“外面”却能看出端倪。他的《红楼梦》在中国小说创作方面有好多独创,比如心理描写,比如故事线索的多条;他的诗词据说水平也很高——他人生中最看重的恐怕就是这方面:文学创作的成就。可惜的是,曹雪芹应有的地位,在他活着的时候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尊敬,只是在他去世之后才获得尊崇。历史的公正就在这里:成就带来的尊严才是永恒的,地位带来的尊严只是暂时的;成就能将内心的尊严进行外在的实现。
冬夜正深,整个车场的人都已打盹甚至入眠。唯我振作,进进出出接车发车灯下读史。西风凛冽,只能吹倒那些连秋风都禁不起的枯草;暖气水冒,偏要在寒冷中制造出独有的温暖。晴朗的夜空星罗棋布,一抬头,便望见了北斗星。牛、斗之间,虽无紫气,但隐然有剑气。
《晋书·张华传》说:埋在丰城牢狱屋基下石匣中宝剑的精气,竟然能上通于天到达牛(指牛郎星)、斗(指北斗星)之间。这样的精气才是真正的剑气!不因重载埋压而不振,不因际遇挫折而消沉,不因外物斑驳而迷向。虽时日苦长,不能掩其耀眼光芒;虽无人能识,不能阻其气冲牛斗。忍孤僻于地下,泻精华于天上。不争几年之短长,必争一生之光芒!
这隐然的剑气便是志气。
我们要志气干什么?志气是成就的决心。我不管我能不能做到“有成就”的地步,但我决心做到。只有成就才能真正地获得尊严,真正地雪洗耻辱。





